图书馆防盗保卫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21-06-16 点击数:

维护图书馆的防盗安全,抓落实贵在抓平时,只有平时解决问题,关键时候才能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。在安全稳定工作中我们要贯彻的是以防为主,重在治本的原则,建立健全的防盗管理制度,用规范化制度增加防盗意识,是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基础,图书馆的防盗安全工作以书刊资料、电子设备、家具设备、门窗安全为重点,防止治安事故,实行全面安全防护,以保卫关键部门的安全。

1、各部门的工作活动范围即是安全防范范围,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资产安全负全部责任。

2、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防盗保卫制度,全馆人员在安全防盗方面人人有责,人人有权制止有损馆内安全和损坏馆内设施的倾向和行为,向危害馆内安全、秩序、整洁的行为作斗争。

3、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,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,门窗发现损坏,工作人员有责任及时报修,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。

4、图书、资料严格执行借阅登记制度,借出收回资料要齐全,存放整齐。图书、资料分等级存放,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馆长特批制度,贵重书刊要有专人、专柜收藏,保管人应定期核查。

5、流通部门负责还书的教师用机严禁勤工学生进行操作,全馆各部门工作人员禁止不关门离岗,上述行为会造成重大的设备、书刊丢失隐患,均属严重违纪,当事人应负全责。

6、所有防盗设施,报警器材应按规定开启并定期检查,发现报警失灵要及时报修,防止书刊、设备被窃。

7、馆内不准人员住宿,不准社会闲杂人员逗留,值班人员负责按时开馆,清馆时检查门窗安全,然后锁门闭馆。

8、加强门户管理制度,持钥匙人应对所在部门的安全负责,馆内各工作场所钥匙不得转借或私自配制,如有丢失应写明情况报馆长批准方可配制,严禁钥匙未经报批交给其它人员使用。因工作调整等原因离岗,须及时办好钥匙交接手续。

9、全馆人员应守职尽责,认真坚持岗位值班,坚持工作记录,如发现有盗窃案件发生,及时查明确认并将情况上报领导和保卫处,得到批准后报警并要做到会保护现场,积极主动地提供线索,配合公安、保卫部门查破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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