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钥匙及账号使用管理规定

作者: 时间:2021-06-02 点击数:

为加强图书馆安全管理,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保证工作的正常秩序。图书馆拟定以下管理规定:

一、图书馆钥匙管理规定

1、钥匙所有权属图书馆,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另行配制。

2、图书管理员领用钥匙后必须保管好,未经馆长同意不得随意转借、转交他人。

3、发现门锁及钥匙损坏或遗失,必须立即报告馆长。

4、在岗位调动或辞职时必须办理移交钥匙手续,移交时移交人、接交人、办公室人员必须有三人同时在场,并做好登记,交接时如有问题,应当面问清楚或报告馆长。紧急情况下,非规定的领用人或非工作时间领用钥匙者,须经馆长同意。

5、对重要的门锁修理、更换、安装时,办公室人员到场见证。

6、图书馆所有门锁均配备一套备用钥匙,备用钥匙统一放在馆长办公室,动用备用钥匙必须由馆长同意后,方可领用。

二、妙思图书管理系统账号管理规定

1、妙思图书管理系统账号设置人:王林霞。

2、每人按岗位设置一个账号权限,离岗后取消账号权限。

3、短时间替岗人员不分配账号,顶岗实习学生定岗后按岗位分配账号权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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